本報訊(記者王 勇 通訊員武書強 熊 建)撞死人后,朱某拐上小路躲避監控,但是他沒想到,南召交警走訪十余個村莊,用了7天時間硬是把他給“挖”了出來。昨天,朱某被刑事拘留。
11月2日晚上7時50分許,省道333線281公里處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南召交警迅速趕往現場,此時肇事車已經逃離,死者為一女性,旁邊有一白色編織袋,還有散落的零星車輛碎片等。民警根據分析判斷,死者可能是附近村莊的居民,肇事車可能是輛皮卡車。警方調取監控,并沒有發現皮卡車。民警認定該車肇事后為躲避監控就近下路進村藏匿,于是將調查重點放到事發現場兩側的所有村莊。
在隨后的7天時間里,警方對現場兩側的十余個村莊進行排查,最終把疑點集中在石門鄉湖濱村朱某身上。朱某有一輛黑色皮卡車,與肇事車輛特征相符。
11月2日晚,朱某駕駛皮卡車去辦事,回家后再沒露面。最終,朱某迫于壓力于11月8日駕駛皮卡車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原來事發當晚他將一婦女撞死后,為逃避監控從附近公路岔口下路回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