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下午17時20分左右,南陽市高速交警八大隊民警趙青軍、李賓、羅展在西峽高速收費站口進行正常執勤時,查獲一臺被盜搶的車輛,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又順藤摸瓜,經過深入挖掘,追回兩輛被盜搶車輛,打掉一個三人盜、搶、銷的團伙,現已刑事拘留兩人,另一主犯潛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民警趙青軍、李賓、羅展在西峽高速收費站口進行正常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C87965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神色慌張,且車前擋玻璃未粘貼年檢和保險標志,民警李賓憑借多年的工作經驗,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檢查。
南陽市高速交警八大隊民警不出民警所料,該車駕駛員提供不了車輛的相關手續,且前擋風玻璃下的車架號被摳去,明顯該車輛有嚴重問題。民警立即對該車輛及駕駛員喬某進行控制,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詢問過程中駕駛員喬某對民警的調查極不配合,不但不供述其真實身份,還聲稱該車輛是從朋友那里借來的。
喬某的車通過喬某的言行和神色,民警認為喬某所供述的不是事實,民警只好通過專業分析對喬某的真實姓名以及該車輛的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車型等進行一一比對查詢。經查詢得知:喬某真實姓名喬小兵,(身份證號412923197806082038)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人,家住西峽縣五里橋北堂上營557號,車架號(LZWCBAGA772105657)為五菱牌輕型普通貨車,其真實車牌號為豫RF0695,且為公安部盜搶庫盜搶車輛。而該車懸掛的豫C87965車牌為一輛洛陽營轉非紅色夏利轎車于2004年9月30日已經強制注銷,屬于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通過查詢,立案單位為鄧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立案日期是2011年1月8日。
隨后民警將該案情向大隊長梁輝匯報后,立刻通知立案單位鄧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鄧州市刑警大隊經過核實卻有此案件,并與失主郭某取得了聯系。
經民警深入調查,喬某在事實和證據面前不得不承認該車輛是通過不法渠道購買的。喬某供述:該車是在2012年的冬天通過其堂弟喬果的小舅介紹購買的,購買該車輛時對方沒有任何手續,連車牌都沒有。當時花了3700元錢購買的,賣主當時也沒有給他開具任何收據。喬某稱當時他知道車輛沒有任何手續時也沒有問車輛的來源就購買了,存有僥幸心理,想著平時在縣城里面開開也沒人查,當時正是天冷季節,當個交通工具能遮風擋雨平時干活用。
鄧州市公安局拘留證而喬小兵并不認識背后真正的賣主,稱他堂弟喬果的小舅認識賣主。而豫C87965車牌是他本人從汽車報廢廠找來的,是個套牌。
鄧州市公安局的同志趕到后,敏銳的覺察到這背后還隱藏著一個盜賣團伙,認為嫌疑人喬小兵堂弟的小舅魏某有重大嫌疑。經請示領導批準,鄧州市刑警大隊采取果斷措施,決定對魏某進行抓捕。
11月10日成功抓獲魏某。現已刑事拘留兩人,另一主犯潛逃,追回兩輛被盜搶車輛,打掉一個三人盜、搶、銷的團伙,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劉振偉 房松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