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在鄧州做生意的廖春洲仍然認定,張海新就是“上邊”的人,他甚至還期待著“上邊”會派人來救她。
那些“紅頭文件”和各種“公章”令他深信不疑——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在內,“公章”不下十枚。張海新的老家叫蔣莊村,刻印的人疑似漏掉了“莊”字,但毫不影響它的使用。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說,張海新的章子應該是在街頭刻的。所謂的“上級”其實是某境外媒體,而“備案”則是該媒體網頁上的某些項目。“她認為對方給她回復了,就算備案合法了”。
在出事前,家里人曾經勸阻過張海新,但無濟于事。
吳甜不贊成母親做那些事,“時間長了,她就得了頸椎病”。但張海新似乎樂此不疲。
2013年9月,在做頸椎按摩時聽到按摩師在訴冤,張海新跳起來說,“我是政府的,可以辦事”。在場的吳甜當即糾正母親,兩人因此差點在按摩店吵起來。
吳甜透露,2013年張海新甚至有一次暈倒在了廁所里。
“組織代表”
在進城前,張海新和中部許多農村的婦女沒什么兩樣:男人外出打工,女人在家種地、照顧老人孩子。
張海新的老家文渠鄉蔣莊村,距離鄧州市城區不到10公里,從三門峽到鄧州的省道穿村而過。她家就在公路邊上。
在多數村民的記憶里,張海新是個女強人。她一個人既帶孩子,還單獨開起了餐館。吳甜說,母親每天起早貪黑,既炒菜又做服務員,進城采購也靠自己,很辛苦。
餐館售賣當地人最愛吃的豬頭肉和窩子面,生意紅火,蔣莊村和文渠鄉里的干部們是?。但往往“打白條”。截至2007年,蔣莊村和文渠鄉共欠下五六千元飯錢。
張海新多次討要未果。村委會以張海新有三個孩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沒有交超生罰款為由拒絕付錢。時任支書吳振德說:“村里的意思是,欠的賬就和計生罰款抵消一部分!
張海新不依,自此和支書及村委會結下了梁子。
“張海新長期揪住我告狀!眳钦竦抡f。
2007年夏天,為了陪女兒到城區讀初中,張海新舉家進城。她在租住的胡同里擺攤賣水果,2009年又打算開干果店。
然而這時,因一塊集體用地,張海新被拉回村莊的爭斗中。
2009年4月,與張海新同在蔣莊村6組的村民派代表專程進城,請她出馬主持維權。
事情的緣由是,1993年,蔣莊村建了一個占地8畝的養豬場,坐落于6組。但對于這塊地的歸屬,村委會與6組一直爭執。2009年,村委會將這塊土地賣給5組村民吳家慶,當后者挖地基準備建房時,遭到6組村民的阻攔。
6組村民想到了已經進城的張海新:“她告過村委會的狀,還在縣城做生意,見過世面。”
張海新也沒有辜負鄉親的請求。從2009年4月到2012年10月,長達3年半的時間里,她帶領6組村民們先后到鄧州、鄭州以及北京等地上訪。
70歲的蔣莊村6組村民栗清讓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然告狀是為了集體,但是每次去上訪,“車票錢、飯費都是張海新掏的”。張海新的大兒子吳洋說,上訪的費用主要是靠他父親打工賺的錢,家里為此欠下了十多萬元債務。
因為張海新的告狀,爭議的土地依然保留現狀。原村支書吳振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被“上面”調查后,“給了我黨內警告處分”。
事實上,“組織”和村委會的斗爭至今并沒有結束。但在村民看來,這無疑是在張海新的帶領下集體維權的“勝利”。
在此過程中,張海新組建了“蔣莊6組集體經濟組織”。這是她的維權方式——成立新的自己的“組織”。
由于張海新已被逮捕,南方周末記者未能獲知,這位農婦設立“組織”的想法何來。
在張海新的指導下,“集體經濟組織”的模式還復制到了另外兩個鄉鎮里。馬香蘭為汲灘鎮的“負責人”,王良雙為高集鄉的“負責人”。張海新本人則為鄧州市兼任文渠鄉的“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