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脫貧攻堅工作進入沖刺階段,但仍有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個別基層干部肆意貪腐,把扶貧惠農資金斂入私囊,讓群眾得不到足夠的項目資金,讓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不能發揮效果,最終影響脫貧攻堅大局和群眾的“獲得感”。

  對此,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零容忍”,嚴盯死守,決不容忍涉農扶貧款成為“唐僧肉”,被那些“蠅貪”“蚊貪”肆意侵吞,對脫貧攻堅扶貧惠農領域的違紀現象,發現一起,嚴懲一起。

  新鄉:通報3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輝縣市常村鎮王井村黨支部書記路培華冒領、違規使用移民扶持資金問題

  2011年9月,路培華經與該村其他干部商議,以妻子張某的名義開存折戶,用于領取淅川縣倉房鎮王井村應移民而實際未移民人員馬天恩及其子移民后期扶持資金。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該存折共收到移民后期扶持資金共計0.51萬元(含利息),其中0.5萬元用于支付村“兩委”招待、交通費用。調查期間,路培華安排其他村干部將0.5萬元退回該存折。2017年4月5日,輝縣市紀委給予路培華黨內警告處分。

  ★新鄉縣合河鄉前村黨支部書記李福生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3年3月,李福生在申報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試點項目工作中,將不符合條件的17戶農戶以貧困戶身份上報,套取扶貧項目資金6.76萬元用于所申報的項目建設。2017年2月10日,新鄉縣紀委給予李福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封丘縣留光鎮短堤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柴祖功等3人貪污扶貧資金問題

  2013年11月,柴祖功在負責協調實施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試點項目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伙同該村原黨支部委員柴自富、封丘縣垚康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葛繼東,以該村45戶貧困戶的名義申報樹莓種植扶貧開發到戶增收項目。項目通過驗收后,柴祖功安排柴自富借用該村45戶貧困戶的糧食直補存折領取扶貧項目資金18萬元。其中0.9萬元發放給45戶貧困戶,0.1萬元發放給領取扶貧項目資金人員,其余17萬元用于葛繼東租地種植樹莓的各項開支。2017年1月17日,封丘縣紀委分別給予柴祖功、柴自富、葛繼東開除黨籍處分。上述3人涉及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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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封:通報全市脫貧攻堅工作監督檢查情況

  為了貫徹落實全市脫貧攻堅第三次推進會議精神,推動全市各級各單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履職盡責,5月12日,開封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組,組成四個暗訪組集中一天時間走村入戶,對杞縣、尉氏縣、通許縣、祥符區脫貧攻堅駐村工作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情況通報

  檢查組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對脫貧攻堅駐村工作人員的要求,對以上四個縣區的21個貧困村駐村工作人員在崗及履職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

  21個貧困村中共有市、縣兩級派駐駐村工作隊22個,各級駐村工作隊在檢查期間全員在崗的有13個,部分不在崗的有6個,全員不在崗的有2個,長期不在崗的有1個。

  長期不在崗的有:

  市中華聯合財保公司駐尉氏縣張市鎮坡莊村工作隊。

  全員不在崗的有:

  杞縣商務局駐該縣高陽鎮王橋村工作隊;祥符區教體局駐該區曲興鎮尚陽村工作隊人員及祥符區財政局駐該村第一書記。

  部分不在崗的有:

  市城管局駐尉氏縣十八里鎮前浮沱村工作隊、市商務局駐杞縣高陽鎮王橋村工作隊、市工商銀行駐杞縣付集鎮溝灣李村工作隊、市煙草局駐祥符區仇樓鎮韓崗一村工作隊、中儲糧開封分公司駐祥符區羅王鄉馮莊村工作隊、開封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駐通許縣四所樓鎮段馬劉村工作隊。

  檢查中還發現兩個共性問題:

  1、參與脫貧攻堅的部分工作人員對各級脫貧攻堅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工作思路不精準。檢查組詢問5名駐村工作人員,其中3名對正在進行的整改檔卡工作節點和內容掌握不準確,亟待強化學習。

  2、駐村工作人員尤其是市級駐村工作隊隊長履行請銷假制度不嚴格,檢查發現5個村的駐村工作隊隊長不在崗,沒有1人向所在鄉鎮黨委或村級脫貧攻堅責任組組長請假,沒有請銷假手續。

  下一步,市紀委監察局將針對檢查發現的個性問題責令相關單位做出解釋說明,區分不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對發現的共性問題,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有關部門進行認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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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頂山:通報在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發現的問題

  5月11日-5月13日,省脫貧攻堅第八督查巡查組、市領導、市督查巡查組到平頂山各縣(市)、石龍區以暗訪形式進行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過程中發現,部分縣(市、區)的鄉(鎮)黨委政府、責任組長、駐村第一書記、村“兩委”對脫貧攻堅工作還存在認識不到位、宣傳發動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等問題,省督查巡查組、市領導、市督查巡查組已將問題反饋至各有關縣(市、區),責令限期整改并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在郟縣發現的問題

  1、2017年5月11日,省脫貧攻堅第八督查巡查組在督查巡查中發現,郟縣茨芭鎮姑嫂寺村和北姚村沒有正確認識脫貧攻堅工作,對當前全省首要任務反應遲緩,沒有進入工作狀態,沒有按要求傳達貫徹省、市脫貧攻堅工作會議精神。駐北姚村第一書記張亞南沒有履行請假手續不在崗,幫建單位郟縣婦聯派駐人員沒有按要求進村入戶參與責任組工作;姑嫂寺村黨支部書記隱瞞事實真相,在村級會議落實上弄虛作假,欺騙督導員。

  2、5月13日下午2:00-4:00,市脫貧攻堅第三督查巡查組在長橋鎮督查發現,市郵政銀行駐興店村第一書記賀桂云脫崗,郟縣工商局駐樓王村脫貧責任組成員李克祥沒有到崗。

  處理決定

  郟縣紀委處理決定

 ?。?)責成茨芭鎮黨委、政府向縣委、縣政府做出深刻檢查;

  (2)責成茨芭鎮黨委書記黃鵬,黨委副書記、鎮長劉世杰向縣委縣政府做出深刻檢查;

  (3)給予茨芭鎮分管扶貧工作且包北姚村的黨委委員、副鎮長梁樹偉行政記過處分;

 ?。?)給予姑嫂寺村包村干部李占奇行政記過處分;

 ?。?)對北姚村的扶貧督導員邵向英進行誡勉談話;

 ?。?)責成茨芭鎮紀委給予北姚村黨支部書記張來山、姑嫂寺村黨支部書記祁國棟黨內警告處分。

  郟縣組織部處理決定

  (1)茨芭鎮黨委書記黃鵬同志停職兩個月,主持茨芭鎮黨委工作;

  (2)茨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劉世杰同志停職兩個月,主持茨芭鎮政府工作。

  郟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決定

  (1)對市郵政銀行駐興店村第一書記賀桂云通報批評;

 ?。?)對郟縣工商局駐樓王村脫貧責任組成員李克祥通報批評。

  在葉縣發現的問題

  1、2017年5月12日,省脫貧攻堅第八督查巡查組在督查巡查中發現,葉縣田莊鄉道莊村存在問題達11項之多,特別是2014、2015年資料破損嚴重,整改規范檔卡的氛圍沒有形成,沒有真正開展工作。

  2、市領導在暗訪中發現,任店鎮尚武營村村干部對檔卡整改規范工作不知道,沒開展工作。該村責任組組長韓海玲被電話詢問時弄虛作假,沒有進入工作狀態。月莊、史營、劉嶺村檔卡整改規范工作氛圍沒有形成,鄉、村干部對應知應會知識學習理解不夠,回答不熟、不準。

  3、5月12日,市第二督查巡查組在葉岜鎮常莊村、杜莊村、大王莊村暗訪,發現村級干部扶貧攻堅業務知識欠缺,常莊村責任組長、村支部書記不在崗。

  處理決定

  葉縣紀委處理決定

  (1)對葉邑鎮、任店鎮、田莊鄉黨委進行通報批評。

 ?。?)責令葉邑鎮黨委書記張躍民、田莊鄉黨委書記徐國領親自負責,制定整改措施。

 ?。?)由葉縣紀委副書記任躍偉、紀委常委宋愛麗對任店鎮分管扶貧工作的黨委委員、副鎮長毛國亮進行約談。

 ?。?)由葉縣紀委副書記任躍偉、紀委常委宋愛麗對葉邑鎮杜莊村工作隊員孫玉賓、杜莊村黨支部書記王超、大王莊村第一書記洪建、常莊村脫貧攻堅責任組長艾臣通、常莊村黨支部書記常國才等五名責任人進行約談。

  (5)由葉縣紀委脫貧攻堅監督問責工作組對任店鎮駐尚武營村脫貧攻堅責任組長韓海玲進行誡勉談話,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其寫出深刻檢查,并要求任店鎮黨委免去其任店鎮駐尚武營村責任組組長職務。

  市領導已對田莊鄉黨委書記徐國嶺同志進行了約談,沒有處理到位的人員正在核實處理中。

  (平頂山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