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對校外培訓機構提出新要求
培訓班不得晚于20:30下課 不能留作業
不能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不能在居民住宅里辦班
堅持教育公益屬性、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班、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場地不低于3平方米、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地中小學同期進度……省教育廳昨日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明確我省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及辦學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記者 張競昳
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標準(試行)》提出,校外培訓機構應發展素質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
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且其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河南省”“全省”等字樣。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
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蛑行?;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簡稱。
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須為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且信用狀況良好。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根據《標準(試行)》,校外培訓機構的校長(行政負責人)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教學規律,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和良好業績;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所開設培訓項目及規模,配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其中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單個教學場所或教學點的專職教師不得少于3人。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居民住宅、地下室、加蓋房等內不能辦培訓班
《標準(試行)》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與培訓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居民住宅、地下室、工業用房、臨時搭建和加蓋的房屋等不得作為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
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培訓場所總建筑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校外培訓班培訓結束不得晚于20時30分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時30分,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相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