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郭某晚與朋友在擁軍路飯店小聚,一時興起便喝起了小酒,時至28日凌晨0時30分郭某將豫APR823號白色面包車交于朋友申*全駕駛,駕駛人申*全將一行3人送回南曹村住處,隨后兩人上樓休息。醉醺醺的郭某見車輛沒有停好,便啟動車輛準備倒車將車輛順正,由于酒精上頭郭某一腳油門踩下,白色面包車直接撞向后方車輛。一位30多歲的男子聽見撞車聲音后,大聲問道“是不是撞車了?”郭某與此男子發生爭吵后逃離現場,原來大聲呵斥者的便是車主本人又是郭某房東。房東緊追慢趕才將郭某攔下,還沒說幾句,郭某大打出手并將房東隨身攜帶鈍器搶下,向房東頭部砸去,導致其頭骨骨裂,最后郭某被聞迅趕來的轄區派出所值班民警控制。
隨后,鄭州交巡警四大隊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在轄區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郭某被帶至仁濟醫院進行血醇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58.69mg/100ml。待法醫出具被打車主傷情報告后,肇事者郭某不但要面臨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還要為自己出手打人付出代價。(記者:朱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