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奔馳車主提車一天方向盤助力失效 4S店掛斷記者采訪電話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巫曉 實習生 朱金博

  近日,陜西西安一女子花66萬買了一輛奔馳車,在車還沒有開出門的情況下就發現機動車漏油,后經過多次與廠家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無奈坐在奔馳車上維權的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繼西安奔馳車主哭訴維權后,無獨有偶,鄭州的王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糟心事,在買了一輛奔馳車不到24小時后,出現方向盤助力系統失效的問題,在多次與商家溝通協商后,一直維權未果。

  據相關媒體報道,鄭州的王女士花費40萬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買了一輛C260奔馳車,在剛提車不到24小時,就出現了方向盤打不動的情況。在向售后反映過情況后,王女士的車被拉回檢測,后告知是因為方向盤的助力系統失效了,需要更換電子配件。

  王女士認為,一輛新車剛駕駛不到24小時就要換配件,對此感到非常荒唐,要求商家進行換車或者退車,拒絕修車。在接連等待近一月仍未能合理解決此事,王女士質問該店工作人員,“難道要逼我像西安女車主那樣坐在引擎蓋上哭訴才給我解決嗎?”。

此后,該店一銷售主管回應稱,這只是個個例,之后會給予王女士答復。此后,該店一銷售主管回應稱,這只是個個例,之后會給予王女士答復。

  根據我國汽車三包法相關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支持消費者退車或換車。

  隨后,針對王女士所反映的情況,記者電話聯系到鄭州之星,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在得知記者的來意之后,直接表示沒有權利解答,記者還沒有把話說完,對方就直接掛斷了電話。

  此外,記者通過查閱資料發現,奔馳車近年來頻發質量問題,車主維權難。如2018年,據《都市快報》全媒體報道,西安一男子花246萬買奔馳,開半年修5次,后經過多次反饋協商不了了之。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鄭州之星還因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被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4.5萬元。

  據企查查顯示,鄭州之星成立于2002年,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是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馳-戴姆勒·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的河南地區首家銷售及服務中心。大股東為天津中原星投資有限公司,而該公司由上海東之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全部控股(簡稱“上海東之星”),法人代表為顏健生,關聯144家公司,又為利星集團董事,上海東之星又由香港東星汽車有限公司全部控股。

  對于此次再現奔馳車主維權難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眾多網友紛紛表示支持王女士維權。“現在服裝店剛買的衣服,發現尺寸不合適還免費換,如果發現衣服上有個洞,難道店家說幫你補起來就算是解決問題的態度了嗎?”一位網友表示。更有網友戲稱:“坐在奔馳車上哭居然真的發生了”,大多網友在表示憤慨的同時,表示等待奔馳方面的處理結果。

  進展:

  據小莉幫忙,15日上午,鄭州之星奔馳汽車4S店表示愿意給車主王女士退車或者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