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校長給班主任下命令:學可以不上,錢不交不行。”這幾天,正在上高三的河南商水縣周口中英文學校學生小依(化名)感到壓力非常大。再有70來天就要高考了,她和班里同學卻被老師一個個叫去談話,因為學校突然要加收220元學費。“我都被老師叫出去三次了,都是正在上課的時候。昨天不得不停課專門跑回家拿了。其他班也是這種情況,我們都是被逼得沒辦法了。”
學生:不交錢就停課
3月21日一大早,周口中英文學校高三年級各班學生接到班主任通知:放假回家拿錢。據學生反映,學校早在18日就已通知高一高二學生回家拿錢。3月20日晚上,天空中還飄落著細雨,剛剛返校的高一高二學生“因為沒有帶錢,被老師攆出了教室”。
“我們都問老師為什么突然要加收學費,班主任說因為物價上漲,現在每學期學生需要補交110元,兩個學期一共是220元。”小依有些生氣地說:“之前媒體有過曝光,但是學校根本就沒有停止收費。教育局那邊下令停止收費后,我們班主任還說‘其他班一交,我們班就行動’。”
“關鍵是學校沒有出示任何合理收費的證明,老師只說這次是合理收費,經過教育局和物價局批準,但是我們同學都不服。”小依告訴記者,學校通知收費后,許多學生給媒體打電話,“但是媒體也表示很無奈,說是這件事情已經曝光過了,沒有用。”
“你們扛不了,如果真沒拿來錢,那就要回家。”3月22日晚,剛剛返校的高三學生小齊(化名)和他們班同學再次接到班主任嚴肅的勸告。有些學生因為怕被停課,無奈之下只好交了錢。
事情發生后,商水縣教育局一位副局長于3月22日曾下令該校停止收費,接受相關檢查。他明確指出:“這錢只能等調查清楚之后再說。如果是合理的,就該收,但是要經過物價局審核之后再收;如果不該收,就堅決停止。但不管怎么說,都要保證學生正常上課。對之前(為了收錢)把學生攆出教室的老師,要進行嚴肅處理。”但校方領導并沒有下停止收費的命令,并堅持讓學生停課回家拿錢。
學校:財務透支,不加收費無法運轉
在學校旁邊的一個小賣部里,記者以家長的身份致電高三文科班一位班主任,該班主任說:“開學時繳納的960元學費根本不夠,所以學校才讓學生們補交這220元。如果家長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只能去問我們高中部校長了。”
面對同樣的問題,高中部校長朱興彥對記者說:“學校經濟運轉困難,財政透支,需要學生補交代辦費。我們這次收取的220元代辦費,主要包括學生的教輔資料、課本。現在物價上漲,原來收取的費用不夠用。”
對于為何中途加收費用,該校一位副校長解釋稱:“學校在開學一個月后進行財務核算,發現代辦費嚴重超支,學校已經無法運轉了。”
后來,高中部校長朱興彥再次向記者表示:“我們是在國家物價部門審核標準以內收費,都是合法的,不存在亂收費現象。”他拿出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說:“國家實際收費標準是4100元,同類學校收費1200元,我們遠遠低于這個標準。”
記者發現,該證件顯示的有效期是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審核日期是2009年3月27日。除此證外,校方未出示其他有效證件。對此,朱興彥解釋稱:“民辦學校收費只要在國家的收費標準以內就算合理,至于收費什么時候合法,不是學校的事。”但是,記者看到收費許可證備注一欄明確顯示:“不公示不得收費”。
對此,商水縣物價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水縣民營學校收費標準由該局審核,是按照“三年一辦證一年一審核”的原則實行。“2008年按成本核算,周口中英文學校收費標準為960元,成本變化之后需要校方提交申請。但現在該校并未辦理收費許可證或者申請,所以此次收費尚屬不合理。”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目前該校收費標準正在進行檢查,尚未給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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