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改了4年課本還有“瑕疵”
2011年,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三年級至六年級共8冊小學課本2011年修訂版出版,彭幫懷發現,有很多錯誤并沒有被改正,反而出現了新的錯誤。
“在小學六年級下冊課本中,第38頁《練習2》的第一題,明明畫的是一個釘耙(pa),但是課本上的注音卻是‘ba’!迸韼蛻驯硎,“還有在五年級下冊課本的第92頁第9行,一句話的后面寫著‘……等等’,省略號已經表示省略了,再用‘等等’不就重復了嗎?”
“對于小學的孩子來說,他們不太具備判斷對錯的能力,課本說什么就是什么,那么課本就應該更嚴謹才對。對于我們老師來說,講課肯定也要看課本,要是課本都是錯的,那我們就不好跟學生們講了。”彭幫懷希望,下一次課本在進行修訂的時候,能夠更嚴謹,將一些錯誤改正過來。
【說法】
沒改因為沒認定為錯誤?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鄭州市教育局信訪辦,工作人員稱,課本出錯直接反映給學校就行。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周文勝副主任,周文勝表示,國家對于教材的出版設有教材審定委員會,對每個版本的教材進行審定。如果發現教材有問題,可以向區里的教研員反映,教研員們核實后,再向上反映。“但是有一些標點符號的問題,界定不是很清楚,所以這個老師以前反映過以后,可能出版社沒有將其判定為錯誤,才沒有進行更改”。(記者 雨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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