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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論文成“產業”
前年估算規模近10億
2010年1月,武漢大學副教授沈陽的團隊調查的結果顯示:國內2008年發表于期刊和學術會議的論文約有248萬篇,而有論文發表需求者合計超過1180萬人。他的團隊通過網絡搜索引擎方法統計,估算2007年我國買賣論文“產業”規模約為1.8億元~5.4億元,2009年已近10億元。
說法
花錢發表論文為哪般?
就讀于開封某高校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在校大學生小王告訴記者,在大學校園里,花錢找“槍手”代寫論文的大學生還是少數,花幾百元錢買版面發表論文,則大有人在。
他向記者算起了一筆賬:“買版面花幾百元就行了,如果成績好的話,論文發表了,除了國家獎學金能拿到外,至少還能拿到1000元到2000元的專項獎學金,何樂而不為?”
該校的一位袁姓老師告訴記者:“要想減少花錢買版面的這種現象,必須從根本上改變職稱評定的機制。”
律師觀點
論文購買者隨時可能被告
河南昌浩律師事務所主任徐步林認為,從相關法律條款來看,網上論文交易本身就隱藏著巨大法律風險。例如,購買人并不知道出售論文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是誰。在雙方未就論文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等達成協議時,真正的權利人可就發表權、修改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17項權利中的任何一項與購買人對簿公堂。
“這也就是說,論文購買者隨時可能被告。輕者承擔民事或行政法律責任,重者將會承擔刑事責任。”徐步林律師表示,除了要承擔法律風險外,購買者一旦被查實,還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對任何人來說,這都是不光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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