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不毀約折磨他太久了
與那些焦急等著offer的求職畢業生相比,已經“有著落”的陳香山這個春節也不舒坦。雖然已經與一家企業簽訂了三方協議,他仍然在為另一份工作機會作著糾結的選擇。
陳香山是2011屆畢業生,專業為機械設計制造與自動化。去年11月初,徐州一家國有制造企業到校進行招聘宣講!拔覀儗W校有不少師兄師姐在這家企業,工作地點又離我老家河南不遠。”陳香山覺得去這個企業比較穩定。而學校已經早早地把三方協議發到學生個人手中,方便大家直接與就業單位簽約。就這樣,11月8日,陳香山剛參加完面試,就草草與該企業簽了約。
所謂三方協議,即《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單來講就是學校、學生本人、工作單位三方就畢業生離校后就業工作落實所簽署的一份協議書,就業單位一旦在三方協議上簽字,就要解決畢業生的戶口問題,并管理其人事檔案。
有些地方教育部門或學校規定,畢業生必須去第一家就業單位,第一份三方協議發出后將不再發放;而一些企業,也會以“拒絕寄回三方協議”、“高額違約金”等手段,懲治擅自毀約的求職者。
因為離畢業時間尚早,且去年10月以來,整個大學生就業形勢有所好轉,招聘會越來越多,簽約之后的陳香山仍然會抱著“隨便看看”的心態出現在各種招聘會現場。年底,陳香山在南京市區內一家招聘會上發現廣州某汽車制造企業正在納賢,就又報了名,“沒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陳香山想。
與那家企業相比,這家廣州企業篩選流程極為復雜,筆試、面試一環扣一環。雖然考試嚴苛,但有一紙合同“保底”的陳香山更能應對自如。果然,他被這家汽車制造企業錄取。興奮之余,糾結隨之而來:是如約赴徐州工作,還是毀約去廣州闖蕩,他在心里畫下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兩份工作就像搖擺的天平,向左?向右?他一時權衡不出哪邊的分量更重。
“相比徐州,廣州是個更為發達的城市,公共服務和文化氛圍等方面明顯占優勢,發展空間也更大,機遇更多!
但也有師兄建議他留在徐州:在這個“逃離北上廣”時代,去大城市或許并非明智的選擇。雖然廣州那份工作薪資稍高些,但廣州的高消費水平并無法讓他的生活質量也高起來;相反,3000多元的薪資在消費水平較低的徐州,絕對能過上安逸穩定的生活。
3月份是陳香山決定去向的最后期限。這個春節,他絞盡腦汁,權衡利弊。“想太多也沒用!彼f。學校的輔導員沒給他什么有用的建議,倒是可以利用寒假回家和父母好好商量。毀約不毀約這個問題,真的折磨他太久了,“真到那時候(3月),可能憑感覺就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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