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郭先生狀告小米公司的新聞在網上沸沸揚揚:郭先生參加職場招聘節目現場應聘成功,辭職后到小米公司報到卻遭遇公司設置的關卡,最終被告知不能錄用。
隨后,小米公司創始人林斌在微博上回應,稱“節目現場只是達成錄用意向”,而郭先生“沒有通過小米面試”。不少白領跟帖稱:不是應聘成功了嗎,怎么又冒出個面試,這樣的招聘是在“逗你玩”吧。
參加招聘 遭遇“逗你玩”
玲玲:我昨天特地問了跑電視新聞的同事,得知求職類節目,有的最后的確是錄取了,但很多也沒有錄用。我認為,如果企業在現場只是初試,還需要應聘者去企業再次面試,那就得事先告知,否則會讓人認為這是假招聘。
國平:現在電視招聘節目很多,但電視招聘節目畢竟是節目,為了娛樂和提升收視率。可觀,可賞,可參與,但不可認定為現實。現實生活中的人員聘用會復雜很多,畢竟企業要聘用某一位員工,是期望能夠長期合作的,當然需要對應聘者全面了解,比如專業技能、團隊合作、職業道德與品質及未來的職業潛力。
應聘者對企業也要充分了解,職位的適宜度,上升的空間及企業文化的適應性。這些都不是一個現場招聘節目能解決的,也沒法在現場節目中解決。有些企業要求應聘者去面試,是會報銷車馬費用。
鄭明:電視節目要的是整體效果,對企業最終是否錄用哪個人其實并未過多關注。所以企業覺得按“劇情”走,該錄取了,就搞個意向錄取。
求職雙方應誠信相待
玲玲:此次招聘事件,個人感覺企業有點誠信問題。不過類似的求職事件,估計也少不了!
國平:求職過程中,需要雙方誠信相待。我在工作中,也碰到過求職者爽約的情況,這很考驗誠信。
我們曾為一家外企推薦過一名工程師,與企業面談了三次,企業和求職者都比較滿意,企業給求職者發送了錄用通知書,待上崗期間,求職者還參加過企業的一個晚宴,約定上崗那天,求職者沒有出現,電話也打不通,兩天后聯系上了,他已經在另一家公司上崗了。合同還沒簽訂,對此沒有任何約束,只有將這個人拉入我們獵頭公司的黑名單。
鄭明:此次招聘,也許從程序上講,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既然在節目中談到了錄取,現實中卻不錄取,一定要給求職者一個信服的說法。
白紙黑字 合同才是王道
玲玲:我經常在招聘會上,聽到企業對求職者連說“不錯、不錯,我們很有意向等等”。以前我還很為這些求職者激動,現在看來,這些意向錄取的話,也就是說說而已。
國平:那是的,錄取一個人真沒你想得這么容易,真正錄取的標準就是應聘者與企業簽訂合同。之前在節目中達成意向,只是一種邀約,算是初試,真正的錄用都需要面試幾輪,雙方會就工作權責、工作待遇、福利、職位的規劃以及上崗時間、合同的期限等一些相關事宜,進行詳盡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向后簽訂合同,應聘者上崗,錄取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鄭明:郭先生吃虧也是在此!應該弄清楚求職意向和入職的區別,在確認后再辭職。這對很多求職者而言也敲了一次警鐘,求職需要嚴格按照流程,否則,自己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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