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擇校,須對癥下藥。沒有差距,就沒有選擇空間;各家學校的資源差異,是導致擇校的根本原因。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們一直推進的是一條效率優先的教育發展道路。國家對教育的投入更多的是給了那些重點學校、好的學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好學校和差學校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
教育資源不均衡,教育公平被架空,與效率優先的觀念有著密切關系。從孔子的“有教無類”,到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等倡導的“和諧教育”,教育公平自古以來就是人類追求的普遍價值。我國教育改革的實踐也表明,效率固然重要,但是,義務教育作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第一追求應當是公平而非效率。就是說,公平優先應當成為義務教育的基本理念,這也是破解擇校頑癥的金鑰匙。只有樹立公平優先的教育理念,才會千方百計減少“校際差異”,加快消弭“重點”與“普通”之別,使孩子無論進哪個學校,都能受到基本一樣的教育。
五、均衡配置教學資源才能根治擇校費
【中公名師點撥】一直以來,各地都存在部分優質中小學校向學生違規收取擇校費現象,這種現象的存在加重了部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違背相關義務教育法律規定要求。更為重要的是,學生多交錢就可以就讀教學水平高的學校,享受優質教學資源,金錢成為學生享受不同教學資源的衡量標準,對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造成嚴重損害。所以,教育部要求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并首次明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時間表,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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