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平等觀念
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觀念為核心的內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1.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觀念
大學生在理解和行使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自由時,應樹立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權利的觀念。一方面,善于行使和運用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自由權,充分表達和實現個人的意愿和追求,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另一方面,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種制度和程序行使自由權,不得超越法定的范圍和界限。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不僅被社會主義法制所承認,而且得到充分體現,成為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主要包含兩點:第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第二,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公平正義觀念
1.堅持立法公正與執法公正并重
立法公正是執法公正的前提。立法公正主要表現為:立法機關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聽取和吸收人民群眾的意見;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體現社會的公正原則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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