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沸”止于智者。傳媒信息創作之智者應集真實、篤信、專業、尊嚴等眾多可驅逐“劣幣”的元素于一體,像狼之于羊,它垂涎著“羊”的血腥氣而生成,在未傳播之前便對消極意義信息構成著獵殺威脅。這便是我要講的第二個辦法——以信息專項化手段征服專項化信息(包括消極意義信息)。
以《清風中原》為例:其因何既具有“喧沸”效力,又能具有“止沸”的功能?認真分析其實不難發現,此信息專項化的特定采訪和發布,以及輿情收集平臺的獵聞方式,從根本上便帶有“狼性”——此“狼性”既屬于“先天”的,又屬于后天的:
A.“先天狼性”:《清風中原》是由河南省紀委與《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攜手建立起來的,其先天的權威性毋庸置疑,在河南范圍內其他同類媒體無法比擬。
B.“后天狼性”:《河南日報》報業集團選派具有多年新聞實戰和輿情處置經驗的著名資深記者、新聞特稿部副主任李東紅先生為先鋒,抽調編采經驗豐富的職業編輯、記者,與河南省紀委宣傳部的資深宣傳干部密切配合,組成新銳的編采及發布團隊。這就使得《清風中原》所發布的信息稿件,無論是在政治高度上,還是在新聞、宣傳的專業程度上,以及在紀檢知識、輿情掌控的專業水平上,抑或于潛在深度的準確性和戰略性把握上,所體現出的能力均為同等媒體所難以企及。
●其次,狼性傳播應是媒體融合狀態下的創意傳播。
《清風中原》微信公眾平臺除獨家編發反腐輿情外,《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和河南省紀委聯手,還連續有針對性地策劃推出其他反腐倡廉信息,這些頗具創意性的信息發布后,除了通過微信轉播外,還通過傳統網站、QQ群、微博,乃至報紙、電視、廣播、雜志等多種渠道進入人們的視聽空間,不間斷地在以“狼性”顛覆和湮滅著與之對應的“消極意義信息”,洗禮著清平世界。
——顯而易見,狼性傳播是信息按照某種既定宗旨,通過多元化、多維化、復合化等方式實現迅猛傳播的總和,是在媒體融合狀態下完成的創意傳播……
狼性傳播隨著科技的發展而發展,其發展的表現形態和發展需求的表現形態受著科技發展的制約,并倒逼著科技去革新、發展。亦即:信息的狼性傳播需求逼迫著媒體的新技術革命——不僅逼迫著與信息相關的產品,在生產技術和使用功能上的不斷升級、革新,也逼迫著媒體從存在形式和功能應用上,向著融合的方向進取。而反過來,媒體的新技術革命又不斷催生著,信息的狼性傳播形態的改變。
由此可知,《清風中原》等新媒體平臺,一直叫微信也好,將來又出現“微信二世”、“微信十世”也罷,也都只是新技術革命推動媒體應用功能升級狀態下,信息傳播方式被隨之改變的一種存在表現。當然,它也是新技術革命為狼性傳播開辟的重要暢通渠道之一。
應該說我們的媒體人,自始至終都在有意無意地致力于推動媒體傳播的狼性發展。不是嗎?在我國新聞學術界,曾經最權威的新聞定義,是1943年陸定一提出的:“新聞的定義,就是新近發生事實的報道。”但是,新技術革命賦予媒體傳播的漸顯的狼性(如:廣播電視節目的現場直播,及相對新的媒體對于正在發生和正被發現的事物的報道等),隨后卻顛覆了這一表現“過去式”的概論,將其變成了不完全定義。不僅如此,“正在發生的事實”和“正有新發現”等表現“現在進行時”的詞組,目前也早已被持續發展著的狼性傳播概念吸納為新聞定義元素。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將來發生的事實”將能否及如何構成新聞元素,我們難能得知,但卻有興趣預見。
因此,可以說狼性傳播改寫了和正在改寫著新聞的定義,重構了和正在重構著媒體的價值體系。在當今媒體大融合的狀態下,狼性傳播的表現和應用應成為信息傳播領域里新的、必需的研究課題。
第一、狼性傳播是媒體融合的核心價值引擎。
媒體融合是近階段被傳媒界傳得頻率最高的詞語之一。那么,究竟什么是媒體融合,或者說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間如何結合、合作才算融合?媒體融合勝算的法門是什么?
近期,媒體界圈子里不僅經常出現關于此命題的高談,而且更有諸如“新媒體時代傳統媒體該如何轉型(以接軌媒體融合)”等偽命題的闊論。這些論者談起觀點來各個自命不凡,仿佛都是高手,那種不服輸的勁頭直讓人想起一群光著屁股的小男孩,于河灘上站成一排在比賽誰尿得拋物線高的場景——勝出的孩子喜不自勝,無法勝出的孩子為挽回顏面,便用嫩手捋著小雞雞吹牛:“大家等著瞧吧,我明天準備轉換撒尿思維方式,朝天把太陽澆滅了”……
融合一詞有兩種解釋,其一是指熔成或像熔化那樣融成一體。其二是指繁殖或者繁衍過程中的相互結合。
其實,相對意義上的媒體融合,自從媒體脫離單一化存在形式的那一刻起便產生了,只不過那時因其存在形態趨于原始化,且尚未上升為理論體系而已。而在媒體融合的新形勢和新趨勢下,就真正意義上的轉型而言,傳統媒體實現轉型的可能性趨近于零——對有些傳統媒體來說以“互聯網+”來實現“融合”的第一種解釋,沒有可能性。選擇第二種解釋去力爭實現融合乃為明智之舉。我確信多數的傳統媒體以“互聯網+”來實現媒體融合的方式也都將向“融合”的第二種解釋“投誠”,亦即:協作式的融合。
拿報刊來講,媒體對“+互聯網”方式的“信息融合”早就實現了,但該如何向“互聯網+”方式的“媒體融合”轉型卻受著各種條件的束縛(比如:報紙在中國大陸,印刷出版不超過規定數量,那么,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采編資質乃至報社的資質就有可能面臨被注銷。制作電子報紙發行,在傳播上無力突破,也不好找到相對應的盈利模式)。那么,轉不了型的話,究竟該如何圖謀轉變和突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