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中國留學生,剛到美國時不知道這種情況,她把自己用過的和別人扔掉的可樂瓶、紙板箱、舊報紙等等在大陸可以賣錢的東西統統收集起來,藏在自己的租屋內,時間長了幾乎塞滿了整整一間屋。有一天她想整理一下準備出售,問同學哪里有回收這些廢品的,同學們都大為驚諤:到美國來居然還有干這個的,告訴她:在美國,廢品就是廢品,不值一分錢,沒有回收的地方,你只有再扔到垃圾桶里去一條路徑。害得她化了好幾天才把收攏來的廢品處理干凈。
美國的這種做法值得我們借鑒,不過其中的利弊要加以取舍。
有利的方面,首先它減少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占用。你想想,在我國,所有的廢品回收處理工作是一個多么龐大的系統工程啊,光全國的拾荒大軍和回收人員就有多少啊,它還要占據多少車輛、倉庫。在美國,因為勞動力緊張,這是可行的,但我國人口多,這樣做可能會使不少人“失業”。
其次,我國如果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大量的犯罪活動發生。我們現在的犯罪活動有不少是因為有廢品回收這個行業引起的。試想,如果我們也象美國那樣做,那些偷來的搶來的貪污而來的東西壓根兒就沒地方變賣和銷贓,除了自用、送人、“收藏”,沒有其他任何出路,誰還會去偷?象美國那樣,扔在地上都沒人撿,犯罪活動不是大可減少?當然小偷還是會有的,比如偷現金,偷電腦,偷自行車零件,偷汽車內東西,但所偷東西只能自用,要想變賣是沒有門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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