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
擁有79位諾貝爾獎得主的哥倫比亞大學招生辦執行主任弗達先生曾對我說:“我們有一個非常強烈的信念:無論課內課外,希望學生之間能相互學到許多東西。因此,由有不同生活經歷的學生組成的群體能給學校帶來巨大的貢獻。”所以,他考慮最多的問題是:招收什么樣的學生,才“能夠幫助學校營造一個學生群體氛圍,去更好地完成學校的教育使命”。
世界一流大學大多追求多元文化的境界,去促成人才間的互動,形成一個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富于創新的學術生態環境。
美國大學追求的是多元文化的校園:使得學生在課外學到許多課內學不到的東西,讓學生隨時隨地能“撿寶”。道理很簡單:雜交出良種,單元的近親結合是1+1<2;多元的雜交結合是1+1>2。這種多元化的招生政策,除了美國高校的追求之外,也有法律支持。
2003年,幾名白人學生狀告密執安大學照顧少數民族的招生政策;貴為總統的布什也“添亂”,于2003年元月15日在白宮聲明:密執安大學的照顧黑人、拉丁、印第安的招生政策 “違憲”——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基本原則……
給密執安大學惹“禍”的是《平權措施》,即在錄取或決定獎學金時,優先考慮少數民族。
如果白人進入哈佛大學的SAT成績需 1450分,黑人只要得1400分,哈佛就可能像歡迎英雄一樣錄取他,亞裔若得1500分但無專長,哈佛也可能不屑一顧。加州理工基本不考慮《平權措施》,因此亞裔高達40%,黑人僅1% (這個1%,是否也采取了某些措施?不得而知) 。亞裔占美國人口約4%,黑人約13%, 拉丁裔約15%,基于《平權措施》,上面的數據,基本現實了多元文化的結構。
《平權措施》對一些個人來說完全可能是不公平的。但它換來校園大環境的“多樣化”。大學因此成為多元豐富的森林:大的、小的、強的、弱的、天上飛的、地下跑的……正是這種生物鏈,這種互相制約,互相依存的生存環境使得森林生機勃勃。
如果一個學校只收最強者,又會漸漸變成“白人至上”的校園。無論是生理的“近親繁殖”,還是文化的“近親繁殖”,都會導致倒退。《平權措施》是要營造一個各色民族、各種文化、各個具有不同特征的個人和諧相處的、多姿多彩的“學術生態環境”,以利于學生最大限度地發現自我,實現自我;利于學生間、師生間教學相長,碰撞思想火花,蘊育學術萌芽。
錄取過程是自由戀愛
錄取“什么人”很有學問;“怎么”錄取,同樣值得研究。
中國的自主招生改革,大方向非常值得期待。但目前看來,似乎只是增加了一次春考,而且,由于考錄不分,感覺上不過是“一考定終身”“認分不認人”的翻版罷了。
美國每年有七次SAT考試,但這些只是考試,與招生關系并不大。考題不是由高校出,成績也不由高校判。許多美國頂尖大學在統計考生的SAT考試成績時,不管你考多少次,只取最好的單科成績。假如你1月、3月和6月各考了一次SAT,3月份英語考得最好,6月數學考得好,證明你有這個能力;兩次低分,可能是身體不適,或諸多偶然因素。所以取3月份的英語成績,和6月份的數學成績。
這七次SAT考試,考生可參加任何一次,若七次不夠,還可繼續考,直到你認為所得分數代表了你的水平。由于考不好還可再考,心理壓力不大,心態正常,因此,每次考分一般起伏不大,大多數美國孩子考一兩次就不考了。
某日在北京機場候機,一對夫婦(讀者)認出了我,跟我抱怨高考:女兒學習優異,保送上南京大學。但孩子想上北大,并且每次模擬考都超過北大錄取線,于是做出決定,放棄南大,報考北大。但鬼使神差,高考分離北大錄取線僅差一分。只好復讀!我暗忖:復讀一年,只為一分,壓力更大!如中國每年也有七次高考,這女孩一定不會失常……
申請美國大學,沒有名額限制,沒有A類B類,沒有拋檔不拋檔,也不規定第一或第二志愿……考生與高校之間,純屬“自由戀愛”,而且還有“三部曲”。
從高二(相當于國內高一)開始,學生就參加“高考預考”(PSAT),高三又參加第二次PSAT考試。成績一出來,各大學分析考生資料后,就向他們發出熱情洋溢的“求愛”信,每天家里的郵箱都被精美的畫冊塞得爆滿。此階段,條件好的學生被“迷魂湯”灌得迷迷糊糊,自以為是“大爺”,大學是“孫子”。排名第12位的華盛頓大學給我兒子礦礦寄來的各種信件和材料恐怕超過20次。其實,學校追著你拼命發邀請,只是把你當候選對象,候選基數越大,越有可能選出優秀的學生。當然,學校錄不錄取你,還要看你在第二階段如何“推銷”自己。
經過第一階段被“迷魂湯”灌得迷迷糊糊以后,考生終于要決定:接下誰拋出來的“繡球”——給自己相中的大學寄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寄出后,大學——特別是拋“繡球”的大學——會突然變得“牛氣”起來,完全沒有了第一階段中的熱情。無奈,當考生把自己的條件擺出去后,主動權便到了別人手上,你只好等待“宣判”了。
比較好的結果,是拋了“繡球”的大學接到學生的申請材料后,便把熱情洋溢的《錄取通知書》寄回來,而且還擺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樣子:“好吧,能給的條件(主要是指資助的條件) 都給啦,有意見可商量……”
之后,大學就隔三差五地發試探電子郵件(甚至來電話):邀請訪校;給予更高獎學金;邀請上網與學校的教授和學生聊天……這時,學校總是用商量的口吻與申請者交流,總是小心翼翼地提醒學生:決定是否接受錄取的期限快到了……;期限已過一周,我們假設你已接受其他學校的錄取……;我們仍然對你感興趣,可把期限延遲15日……
接收大學的錄取邀請,意味著要給高校寄回執卡,一并還要匯上數百美元的學費定金。這相當于敲定:經過幾番互相追求,你已經是“他的人”了!校方的口吻此后便又會神氣十足,用通告學生的口氣規定你必須在某月某日前完成三件事……
這個互相“追求”的三部曲,很有意思,也迷惑人:怎么雙方會在不同的階段有完全不同的表現?其實,凡是“推銷”自己的階段,都是“夾起尾巴”的時候。這就是市場的鐵律:顧客永遠是上帝。學生是學校的服務對象,也是某種意義上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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