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知道這一合資公司將面臨政府審查的風險(中美兩國政府都將對其進行調查),也知道它要與中國本土業已成型的同類網站進行激烈的競爭,但我相信,這一決策對兩個公司來說都是明智之舉。
雖然安德魯·梅森沒有主動求教,但馬克·扎克伯格的幾條生意經實在值得他好好學習:
1.善知輕重緩急。
扎克伯格知道,中國是一個重要市場。在消費者信息與商業頻道(CNBC)去年播出的一部關于Facebook的紀錄片中,扎克伯格在一次內部會議中談道,一個擁有16億人口的國家是他公司志在必得的市場——其實尚未達到16億,不過對于這個市場至關重要這一點,扎克伯格是正確的。而安德魯·梅森呢?他在 “超級碗” 橄欖球聯賽期間播出的一則廣告中似乎想傳達對中國藏族人的同情和對中國政府的批評。而這則廣告也沒有在美國的核心觀眾群中引起共鳴。可能梅森還是知道“超級碗”聯賽的廣告是有點分量的,可是他播出這則廣告的決定真是很傻。不管怎么說,他都沒能對這則廣告的重要性引起充分的重視,也沒有對它進行徹底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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