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參加片區、單項邀請賽除外)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11個項目獲集體、單項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或參加以上比賽及項目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合格者(2013年取消網球、藝術體操項目照顧)。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一類情況可加5分投檔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兩類考生可降10分投檔
(報考藝術、體育類降低5分)
●少數民族聚集區(自治縣、民族鄉,下同)的少數民族考生
●烈士子女
四類考生可降5分投檔
●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報考市屬院校的獲得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
●報考市屬院校的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農村獨生子女
●報考市屬院校的農村獨生子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下5分內視為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
同等條件下5類考生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
●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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