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越來越成為家族企業提升管理創新制度的一個熱點問題,很多風投甚至把是否擁有完善的股權激勵方案,作為對這類企業投資的條件之一。
那么,家族企業如何結合自身發展實際,進行有效的股權激勵,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呢?
身股銀股期權是三大法寶
在對企業進行股權激勵之前,我們要先明確幾個概念:身股銀股和期權。
身股
身股源于幾個世紀前的晉商,當時又稱為“頂身股”。大家都熟悉一部熱播的電視連續劇《喬家大院》,劇中就有“身股”這個提法。它是指出資人有條件贈與部分員工的股份。身股擁有一般股份的分紅權,但不具有繼承轉讓和表決權,因此有時也被稱為“分紅股”。
在晉商時代,身股的操作,據記載:“一個小伙計入號,先得當三年學徒,做一些侍侯掌柜之類的粗活,閑暇學習打算盤練毛筆字,而字號光管飯,不給工錢。滿徒后,按月發給薪資,但還頂不上身股。起碼等三個賬期以后,工作勤勤懇懇,沒有出現重大過失,經掌柜向東家推薦,各股東認可,才可以頂身股。”“伙計的身股從一二厘頂起,慢慢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身股,記入‘萬金賬’,予以確認。能頂到七八厘,就可能被提拔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大出息了。”因此,當時那一帶有諺語流行說:“坐官的入了閣,不如在茶票莊當了客。”可見當時身股有多大的誘惑力!
身股分紅的發放也比較科學,每逢賬期結算,發放紅利。但是需要提取“花紅”,即損失賠償準備金。像山西票號,會依據純利潤的一定比例分給各分號經理一定數額的“花紅”,此項花紅要積存在號中,并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號經理出號時才付還。這就不僅可以增強分號經理們的風險意識,一旦出現事故,分號經理也有一定的資金基礎可用以填補損失賠償之需。
身股并非“一勞永逸”,如果頂上身股后發生了重大過失,還可酌情扣除身股,直至開除。
銀股
銀股的概念也源于幾個世紀前的晉商,是指出資者擁有的股權。銀股不僅擁有分紅權,還擁有相應的轉讓繼承和表決權。銀股所有者是公司的掌控方,基本等同于現在工商注冊中的股份。目前,企業銀股通常是以低于實際價值的方式許可員工購買,所以一般都附加嚴格的獲得條件和退出機制,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銀股期權。
期權
期權的概念則源于西方,是一種選擇權利。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干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擁有期權的“投資者”可以在規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協定價格),向期權的發售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股權商品”而變現;在此期間,不論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則是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都做出了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
股權激勵可以這樣操作
身股銀股和期權這三大法寶,在具體實踐中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綜合交叉使用,這要根據企業性質盈利模式戰略重點,以及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來權變地運作。
對于大多數的家族企業,如果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可以進行身股的激勵:
1.處于創業期;
2.規模不大,業務模式比較簡單;
3.企業的盈利點主要來源于員工的積極性;
4.相對適用于服務行業,如:餐飲連鎖經營商業貿易等。
案例1:
天津WG集團,是一家從事五金代理和零售的企業,集團有26家門店500人。每個店都說自己人手不夠,但是公司連年虧損,管理落后,效率極低,瀕臨破產的邊緣。這是因為原來的激勵制度使得員工沒有工作積極性,但當推出“442”的身股激勵機制,即以去年的利潤為基數,今年利潤增加的部分40%上繳公司,40%分給店長,20%分給員工,結果兩個月內企業的人數裁掉了100多人,公司利潤卻直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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