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博導的改革,之前已有些探索。2003年,北大允許優秀的副教授獨立指導博士生。后來北大又在部分院系試行講師獨立指導博士生。2004年,在復旦大學博導遴選中,有4名副教授破格“上崗”。2005年,在吉林大學,有45名“博導”在新一輪選聘中“下崗”,失去了招收下一屆博士生的資格。這些改革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分析這些做法,都有一個共同點,即依然把博導作為一個頭銜,不過是允許部分優秀副教授、講師可以獲得這個頭銜,并對這個頭銜實行“退出”機制。這對整個導師制的觸動并不大。
完全取消“博導”頭銜,才是對導師制的回歸。就是讓有能力的老師,能獨立招收、培養、指導學生,而不是由有“身份”的老師,來擔任導師。清華大學這次取消博士頭銜,雖還限定在副教授職稱才能招博士,但已經走出取消博導頭銜的關鍵一步。
真正的導師制,應該是學生自主選擇導師,導師自主招生、負責學生的培養、學習管理以及畢業答辯。在目前的導師制中,學生并不能充分選擇導師,有的學校的導師選擇面有限;與此同時,導師在學生的招生、培養中,自主權也很有限,招生先由學校統一筆試,培養要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學習,另外,包括學校規定在讀博士要發表幾篇論文、論文答辯要實行導師回避等措施,貌似對培養質量嚴格把關,卻最終讓導師對學生的培養、學業質量并不負責。這樣的博士教育、管理,結果是導師制異化,培養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取消博導頭銜,副教授以及講師都可獨立招收博士、培養博士,誰能招到博士,就可履行導師指導責任,這無疑讓大家把對“頭銜”、“身份”的關注,轉向對教育培養質量本身的關注,導師會以自己的培養質量、聲譽來吸引博士報考,而再難以用博導的身份進行忽悠。當然,這只是導師制改革的一步,推進導師制的完善,還需深入推進學術自治和教授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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