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較量”卻在步步升級。近年來,一些制售假證的機構花樣翻新,甚至號稱利用內部關系可以提供畢業證上網、學籍入庫等一系列服務。不過北京大學中文系學生處李老師告訴記者,“畢業證和學位證都是要經過學校和教育部層層審核的,比如北大學生的學籍由學校教務部統一管理,學生檔案則是由人事部檔案辦管理,根本不可能通過所謂的內部關系辦理到真實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防御網絡越來越強,費盡心力做如此“高技術含量”的事,個中挑戰不言自明。記者曾問老李:“風險大嗎?”老李滿不在乎地說:“市場那么大,生意那么好,我們怎么可能不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干,賠本的生意沒人干!”看來,他們對可能面臨的制裁十分清楚。北京漢威律師事務所魏國鵬律師說:“辦假證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相對于這樣的處罰,來自市場的誘惑讓風險變得無足輕重,因為,想買證的人實在是太多了。不少人認為,使用假文憑、證件者即使被發現,所面臨的處罰也相對較小,大多是沒收證件、罰款等,與使用假證件帶來的獲利嚴重不對等,這就變相促使了假證市場的“繁榮”。為此,有關專家表示,必須在堵住源頭上下工夫。如果用人單位在證件審核時多一些監管,加一分力度,是否能夠給假證需求降一降溫?如果使用假證件者終生都背上不良的信用記錄,工作生活都受到嚴重影響,是否在購買假證件時會多一些顧慮?“關鍵還是建立健全全社會的信用網絡,讓造假者和用假者都無所遁形。”在論壇上,一位網友這樣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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