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月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2012年中央財政已按照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編制預算。這意味著,今年我國將首次實現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4%這一目標。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總量連年增加,但其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低位徘徊,甚至不升反降。1993年提出的、計劃于上世紀末實現的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占GDP 4%的目標,今年終于實現,但已遲到十多年。
實現4%的教育投入目標并非萬事大吉,接下來的問題是怎樣分好“蛋糕”,讓有限的教育經費發揮最大的功用。
其一,教育投入應堅持兩個傾斜。
一是向基礎教育傾斜。我國各層次教育都存在經費緊缺問題,但與能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如投資贊助、科研開發等)、經常被曝鋪張浪費的高等教育相比,基礎教育經費來源單一,更依賴政府投入。二是向貧困地區傾斜。這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也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
其二,對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實行硬約束。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教育投入比重不升反降,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教育投入缺少硬約束,一些地方政府難免陽奉陰違,今年達到4%明年可能出現下降,作為教育投入的經費也可能挪作他用。因此,對沒有達到目標的地方政府要有明確的懲戒措施,嚴厲問責相關人員。
其三,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有待進一步提高。
“4%”遠低于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非洲一些國家的水平。教育需要花大錢的地方很多:校車問題,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需要逐步納入義務教育范圍……我國的財政收入位居世界第二,并且連年高速增長,只要政府厲行節約,壓縮“三公經費”,就有能力進一步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重。
實現4%的教育投入目標只是第一步,怎樣向更高目標邁進,怎樣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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