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如果有的省市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或故意拖延落實方案的時間,違背了《意見》的原則和精神,導致廣泛的社會批評和負面影響,那么利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應有權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復議,中央相關部門則有義務責令地方改正。
公民有遷徙自由的權利
——— 牟效波(北京行政學院教師)
牟效波說,這個《意見》把制定隨遷子女高考政策的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有可能導致不能落實。他覺得《意見》存在的根本問題就是它的出發點,它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來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各行各業人員的存在,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城市繁榮度、生命力的體現。強制逼退所謂的“低端”勞動力,其結果必然是百姓生活變得極為不便,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城市經濟秩序將被嚴重破壞。這涉及到公民的遷徙自由,這是《憲法》中隱含著的公民權利。公民在國內遷徙到北京,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但是《意見》中要求進城務工人員要有固定工作,其子女才能在就讀地高考,顯然有悖于公民的遷徙自由權利。
牟效波談到高考移民時說,《意見》要求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一定年限,這是為了防止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防止占用落后地區的教育資源,但高考移民在北京也成立嗎?他認為北京的教育資源很豐富,現在給北京的升學名額很多,造成了高考招生中的不平等。即使隨遷子女在北京就讀升學,占用了北京學生的招生計劃,但很可能北京的招生比例仍然要高于其他地區,高考移民這個問題在北京不存在。
通過立法保護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
——— 郭道暉(著名法學家、法治思想家)
郭道暉認為,現在招生中存在著等級不平等,這個等級表現在戶籍上面,你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是本地的還是外地的。這樣做是很落后的,沒有道理。他覺得《意見》中規定隨遷子女考大學的準入條件,要以城市的需要來衡量,這是鼓勵地方保護主義的政策。這個要求從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學生是來城市上學的,只有從學校畢業之后才能夠為城市做貢獻。所以這個要求不是限制學生,而是限制他們進城的家長。
郭道暉說,高考移民現象是由不合理的招生考試制度造成的。四部委的意見只能是規章制度,是一個紅頭文件,還談不上法律,以紅頭文件、規章制度剝奪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權利,這是很不規范的。他建議把所謂的意見上升為真正的法規,提交人大進入立法程序。最后要解決所謂的高考移民的問題,要抓住“憲法面前,人人平等;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公平錄取。(記者 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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