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29日和30日,在芝加哥地區發生了有人因服用美國強生公司生產的含氰化物“泰萊諾爾”藥片而中毒死亡的事故。起先,僅3人因服用該藥片而中毒死亡。可隨著各種消息的擴散,據稱美國全國各地有250人因服用該藥而得病或死亡,其影響迅速擴散到全美各地,調查顯示有94%的消費者知道泰諾中毒事件。這對強生公司來說,危機真正來臨了。
危機事件發生后,由強生首席執行官吉姆·伯克為首的七人危機管理委員會,果斷地制訂出了五項決策。這五項決策環環相扣,使強生不僅擺脫了危機,而且在危機中尋找到了新的機會。
決策1:抽調大批人馬立即對所有藥片進行檢驗。經過公司各部門的聯合調查,在全部800萬片劑的檢驗中,發現所有受污染的藥片只源于一批藥,總計不超過75片,并且全部在芝加哥地區,不會對全美其他地區有絲毫影響,而最終的死亡人數也確定為7人,并非如消息所傳的250人。
決策2:雖然受污染的藥品只有極少數,但強生公司仍然按照公司最高危機原則,即“在遇到危機時,公司應首先考慮公眾和消費者利益”。強生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立即收回全部價值近1億美元的 “泰諾”止痛膠囊。并投入50萬美元利用各種渠道和媒體通知醫院、診所、藥店、醫生停止銷售此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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