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甘肅正寧幼兒園的校車事故,18名幼兒付出了生命的代價。2011年12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校車管理的意見。但一紙條例就能保障校車不再超載、不再發生事故了嗎?到底怎樣做,才能讓孩子們的上學路變成一條安全路?
來自廣東惠州的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認為,整合資源,撤并麻雀學校的做法實際上是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不負責任的借口,而出臺《校車安全條例》更是本末倒置。當務之急是盡快啟動和恢復農村學校,還孩子就近入學的權利。
不少基層干部認為,在許多財政十分緊張的縣鄉,要求每所農村學校購買幾十萬元的校車,不切實際。一輛幾十萬元的專用校車,再加上每年幾萬元的運行費用,遠遠超過農村建一所小學或教學點的費用,他們認為,與其花幾十萬買校車不如就近建學校。尤其是山區的家長,更傾向于在村里建學校,而不是讓孩子坐車去路途遠的相對較大的學校入學。
黃細花建議,國務院應暫緩出臺《校車安全條例》,全面調查我國農村學校的設置情況,充分聽取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原則,停止農村學校的過度撤并,啟動恢復農村學校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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