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許昌成功實行“教輔準入制”
一年為學生省錢2000多萬元
【現象四】 “應試教育”下教輔禁令多怨言
為制止教輔泛濫,2001年,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七部門下發《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不準強制學生購買和使用教育部與省級教育部門公布的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參考書、習題集、測試手冊等各種復習資料。”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七部門的《意見》,也規定“嚴禁任何部門以任何形式要求學生訂購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紙雜志等,對違反的要堅決糾正和查處”。
禁止學校強迫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本來是為學生和家長著想,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但記者調查發現,禁令事實上并沒有得到多數家長和教師的支持,沒有達到初衷。
學生及家長面對“應試教育”下的升學壓力,面對眾多教輔資料,不知該如何選,只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買了這種買那種,搞題海戰術。安陽縣教體局某負責同志說:“我縣某初一學生一科就買了七種教輔材料,一名小學一年級學生就有四種語文教輔材料。”學校老師抱怨班級教輔種類過多、過亂,嚴重的一個班級教輔種類能達到十幾種之多,不便于進行統一輔導。
很多農村學生家長也抱怨,鄉村沒有書店,購買教輔要跑上幾十里、甚至上百里,家長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無疑又為教輔增加了成本。
【現象五】 教輔禁令已成一紙空文
盡管國家明文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向學生推薦或強制征訂教輔材料,但不少學校及教師對禁令置若罔聞,仍采取各種方式向學生征訂教輔材料。
有學校和任課老師統一推薦的,并按原價賣給學生;有新華書店隨教材搭售的;有學生和家長在老師的“指引”下到書店購買的;還有一部分是學校強制要求征訂的。“教輔禁令”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紙空文。
變相要求學生征訂教輔的情況時有發生,由此引發了商業賄賂等腐敗問題。2010年,四川省自貢市貢井區教育局原女局長吳曉寧,因貪污、私分教輔材料回扣款63710元,收受他人財物85600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我省也不乏這樣的事例。
群眾呼聲:高考指揮棒下,教輔宜疏不宜堵
在現行高考制度下,學生沒有教輔材料行不行?答案是否定的:不行!
全國人大代表、鄭州外國語中學校長毛杰一針見血地說教輔材料不可或缺。她說,素質教育是我們孜孜不倦追求的方向,但目前,從高考應試的角度看,進入高一級學校或學府,都是依靠選拔考試。不使用教輔材料,不利于教輔材料對課本知識的鞏固、強化、拓展和延伸,不利于學生深入思考,也無法適應中招和高招。
既然需要,堵也堵不住,那么何不采用大禹治水的辦法進行疏導?歷年全省、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對此十分關注。
在2009年省人代會上,省人大代表、安陽縣委書記張保香建議全省統一實行教輔招標,實行一教一輔。張保香認為,現在的學校不得為學生統一征訂教輔材料,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這個政策是紅線、高壓線。但是,如果教師和學校向學生推薦一本好的教輔材料的權利都沒有,這不是科學的發展觀。省政協委員張電子也就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提交了提案。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儲亞平也呼吁對教輔問題進行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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