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了《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對治理產品過度包裝問題的規定進一步細化,規定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包裝的材質、結構和成本應當與內裝產品的質量、規格和價格相適應,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
Following a vote by lawmakers Wednesday,China's legislature approved the amended version of the Law on the Promotion of Clean Production,which stresses efforts to cut down on excessive packaging.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強調要努力減少過度包裝。
文中的excessive packaging就是指“過度包裝”,是指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成本過高、裝潢過于華麗、說詞過于溢美等。
過度包裝不僅造成resource-wasting(浪費資源)、pollute the environment(污染環境),而且導致commodity price(商品價格)虛高,損害consumer benefit(消費者利益),擾亂market order(市場秩序),助長奢侈腐敗現象。
修改后的法律規定企業對產品的包裝應當合理,包裝的材質、結構和成本應當與內裝產品的質量、規格和成本相適應,不得進行過度包裝。法律修改后明確國務院cleaner production(清潔生產)綜合協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的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國務院環境保護、工業、科學技術、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有關的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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