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對I開頭商標的嗜好,從產品外觀、硬件,甚至蔓延到了產品的操作系統上。IO S是思科公司已經使用了20多年的操作系統軟件商標,蘋果通過談判取得了IO S商標的使用權。思科公司就此事發表的聲明是:同意許可蘋果公司在其iPhone、iPodtouch、iPad產品的操作系統上,使用IO S作為蘋果操作系統的名稱;本許可僅涉及商標,不包括任何技術。
有關聲明從未涉及蘋果公司是否支付了商標使用費,但是商標的聯姻,一定會促進兩家公司在技術和市場上的合作。
中國的iPhone商標
2002年,蘋果公司在中國提出了iPhone商標申請,于2003年11月獲得注冊。但該iPhone商標只覆蓋了計算機軟件、硬件兩類。
2004年漢王在電話機、手提電話、可視電話類別上注冊i-phone商標,漢王的“i-Phone”定位為高端智能電話,融入了上網、可視電話及windows的某些功能,液晶屏幕也更大。在之前的2001年底,漢王第一款智能電話機問世,在手寫輸入的PD A上,加入了電話、短信等功能。當時中國電信正在部分地區試點“e家家”業務,漢王的智能電話機加入該計劃,采用了“e-phone”(中文“e風”)商標,是中國第一款智能電話機,編號00001號產品被中國電信博物館收藏。
2009年7月18日,蘋果與漢王簽訂了365萬美元的iPhone商標和解及轉讓協議。漢王放棄iPhone商標的原因,是進軍通信領域并不算成功,內部業務部門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IPad商標
蘋果公司自NEWTON平板電腦計劃失敗后,自2003年啟動新方案,在喬布斯督促下屢經修改,終于2010年1月27日發布平板電腦iPad。此前業內猜測的名字有iSlate、iPad、iTablet、Mactablet等等,多不勝數。
Pad是墊子、便簽本、紙拍簿的意思。所以iPad給人的聯想是“我薄薄的平板電腦”。平板電腦是辦公設備、上網工具、通訊電話、電子書、音視頻播放器,還是導航儀?它什么都不是,但卻包括了這些所有功能,預示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
富士通早在2003年3月就申請iPad商標,用于已上市的手機式計算機產品,其售價高達2000美元。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有關申請資料不全,和回應不及時,于2009年4月公告該商標申請視為放棄。在富士通補充材料后,該商標申請于9月1日進入公示階段,繼而遭到蘋果公司的強烈異議。2010年4月17日富士通與蘋果公司達成商標轉讓協議,業內猜測轉讓費高達400萬美元。
現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的有效iPad商標有7個,其中只有1個明確屬于蘋果公司。2個IPAD.COM商標,原始申請人并非蘋果,不過有轉讓記錄,受讓人很可能是蘋果公司。其他,1個工業用可編程電子驅動盤的IPad商標,屬于西門子公司;1個在內衣、乳罩、短褲上使用的襯墊IPad商標,屬于一家服裝襯墊公司。失效商標中最早的一個IPad,授權于1973年8月13日,保護范圍是人用疫苗。
令人遐想和猜疑的事情是,其余的18件有效商標申請中,約一半是IP Application D evelopment公司提出的。該公司引人注目地在相關類別上,注冊了大量iPad商標。與購買臺北唯冠商標的英國IP公司一樣,這家公司也叫“知識產權申請發展公司”即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只是地址在美國。這就是傳說中的白手套嗎?這家公司應該是蘋果的關聯公司吧?否則,針對它的申請,蘋果公司為什么不發起劇烈的訴訟?
大風起于青萍之末
這時,再來理解蘋果在中國的iPad商標案,以及蘋果的商標的命運,就不再費解。
蘋果公司的品牌工程,明顯有自己的巨大困難:研發、產品線被業內一覽無余;商標選擇的偏好又非常明顯。
在英語里I是“我”的意思,人們看到以I開頭的單詞,就會聯想起“我的”;商標以I打頭,充分配合了消費者要求產品個性定制的潮流方向。蘋果公司商標名單上,“I”打頭的 包括iPod、iPhone、iPad等29個家族商標,歷歷在目。所以蘋果的新產品商標,被他人猜中的可能性極大,真的是大風起于青萍之末,馬上會導致風生水起。
在這樣的公開戰爭中,《孫子兵法》的要求有時很難達到。《軍爭》篇推崇的戰術是“后人發、先人至”,要求行軍打仗“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對此,蘋果公司沒有做到,也難以做到。
宋玉在《風賦》中借自然界之風,描繪了社會之風的氣象。其賦觀察入微,用來描寫當今世界知名品牌、馳名商標的醞釀、誕生、發展,很是形象:“夫風者,天地之氣”,初“起于青蘋之末”,繼“舞于松柏之下”,最后引發、匯集起巨大潮流,以至于“蹶石伐木,梢殺林莽”。
iPhone、iPad商標,細看,原來都不屬于蘋果公司所有,就像青草、樹梢間流動的空氣 一樣。蘋果對iPod、iPhone、iPad商標的整合,迎合、喚醒了人們對創新產品的心愿,在全球掀起了iPod、iPhone、iPad熱潮,蘋果公司的名利之勢最終“蹶石伐木,梢殺林莽”。
溫總理在講話號召中國要有“喬布斯”,要有占領世界市場的像蘋果一樣的產品?偫碣潛P喬布斯,但不等于說在法律上,中國的iPad商標就是蘋果公司的。
不過應當指出的是,我們的發展戰略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只有創新,中華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當今世界。iPad商標之所以有名,是因為有蘋果公司的產品創新。
在中國,iPad商標即使不屬于蘋果,在社會的口頭語言當中,iPad仍然會是蘋果的平板電腦。即使由于法律原因,像偉哥改名為萬艾可,凌志改名為雷克薩斯,iPad也更換另外名稱,但創新者的形象永遠是鮮明的,搭車者影像永遠是模糊不清的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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