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就近入學
法條: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解析:如果“就近”入的是為生源發愁的差學校,沒問題,但如果是好一點學校,對不起,想不通過考試或某些特殊關系,單靠戶籍進來,很難。
中央電視臺有關“小升初”的節目披露,除了少數家庭無奈中參加電腦派位,北京的“小升初”電腦派位就近入學政策,幾乎已經名存實亡。小學生中對于參加派位有個形象說法,叫“充軍發配”。
“就近入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這段路有多長,取決于有關部門的決心有多大。
關鍵詞:重點校、重點班
法條: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第五十七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解析:不讓分重點校、重點班,法律規定如此明確;違反規定的,處罰如此嚴厲。然而,它們不過是被虛置的法條。
哪些學校是市重點,哪些是區重點,哪些是普通校,涇渭分明。哪類學校能干什么,或許沒寫在文件上,但學校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著,從不越雷池半步。比如,“點招”,是市重點才可以干的活兒,從沒聽說哪個區重點干這事。這么做的結果,就是市重點每年“掐尖”最好的生源(或許說“最會考試的生源”更合適)。
至于重點班,各個學校分得更細了。有些,考進去的時候就說好了,你是“三三實驗班”(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你是“二四實驗班”(初中兩年,高中四年);其他的,統一考試分班,前多少個班是“實驗班”,后多少個班是“普通班”,從師資到待遇,都不一樣。有的學校,實驗班和普通班根本不在一個樓上課,“層次”一目了然。
這都是公開的秘密。負有處罰職責的部門,拜托別跟我說“不知道”。
從來沒聽說過誰因為這個受過處罰———如果哪天有了,那將是大新聞。
關鍵詞:引咎辭職
法條: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解析:均衡發展沒進展,就近入學無法實現,重點校、重點班大行其道……這些,可能算不上“重大事件”;百姓不滿意,可能也算不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但如果一些人能意識到身上責任,有“引咎辭職”的壓力,上述諸多不盡人意之處,可能會比較快地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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