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充滿復雜變化的背景下,教學過程應該秉持何種文化理念,無論在哪個學校層次和年級,學校教育的內容選擇都不應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必須再三斟酌知識體系的選擇和應用,以使學校教育教有所依,學校評估有證可考。
大衛(wèi)·雷諾茲(英國南安普頓大學教育效能教授)
教育政策要切實滿足學生的需求,就必須貼近學生們色彩斑斕的課堂經(jīng)驗,形成以學生和課堂為主體的教育觀,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學校等“組織層面”。教育的本質在于個體經(jīng)驗,而非政策意圖與政策文本,這是兩種迥然不同的教育理念。
只有教育情境中的教師,而非學校的層次和辦學水平,才可以真正對學生產(chǎn)生最具效力的教育影響。事實上,通過對目前為止幾乎所有的相關文獻的查閱,我們發(fā)現(xiàn)無論在哪個西方國家,教師或者課堂對學生成就產(chǎn)生的影響都要四到五倍地高于所在學校產(chǎn)生的影響。
荷蘭的PISA分數(shù)位列前10名,在歐洲地區(qū)排名第二,僅次于芬蘭。荷蘭教育有一個強有力的督導機構——成立于1801年的荷蘭教育督導局。其主要職責是評價學校的質量,核心價值是追求工作的專業(yè)化、獨立性與透明度,座右銘是學校因出色而自由。
瑞克·斯特爾(荷蘭教育督導局中等職業(yè)和高等教育總督學)我們致力于通過風險評價來保障學校及教育體系滿足基本教育質量要求。在此基礎上,學校對于自身的教學質量和組織機構的有效性自行管理并自我負責。所以,我們只對高風險的學校(高風險學校認定標準基于學生成績、相關征兆以及學校年度報告)進行嚴格的評價與督導。我們的評價結果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公布。指明學校的名稱給學校以改進質量的壓力,這樣的效果僅次于法律指令學校補足其質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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