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過于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愿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后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后,無法適應社會。對于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規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或者犯規后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逮住哪里打哪里,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
在實施體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不能倒算帳。
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這樣,他以后再做這些錯事時,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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