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本市公務員招考筆試落下帷幕,而有關“公考”的話題卻遠未結束。今年,雖然對考生的工作經驗、學歷、英語等級水平等限制性門檻有所提高,但報考比例仍達到30∶1,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突破了4.1萬,報名超百人的崗位達到18個。無論從報名熱度還是考試難度,“公考”均已超過高考、考研等其他大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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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樣的力量
1993年8月,國務院正式簽發《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作為政府行政機關人事錄用的基本原則寫入條例。從此,很多大學生在畢業時又多了一種選擇的可能——到機關去。只要你是國家統招范圍內的大專以上畢業生,不論家庭出身和社會資源,都有機會通過考試去競爭公務員的職位。
范志勇就是公務員制度的首批受益人之一,現在的他已經成為基層法院一名正科級的法官。十幾年前,對于這位來自農村的小伙子來說,擁有一份穩定、體面的工作,就像一個美好的幻影一樣可望而不可及。“我從小就知道,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家里幫不上任何忙。所以在大學里,我學習很刻苦,年年拿獎學金,還成了系學生會干部。”范志勇告訴記者,他很慶幸參加了公務員考試,讓他這樣一個農村的孩子有了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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