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
目的再崇高,手段也不能違背情理
“嚴格按照校規要求學生非常必要,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于一以貫之地嚴格要求學生,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教授胡光偉表示贊同。他認為現代大學理應繼承這樣的傳統,但同時大學校規也應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他提到了“書包門”事件。
2010年10月,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出臺了一條新校規:“學生早上必須參加晨跑,并在規定時間內刷卡、點名;每周日晚上各班級要集體唱紅歌;學生進教室上課必須背書包……”經媒體報道后,該消息立即在社會上炸開了鍋。
“我咋覺得讀的不是大學,而是高四呢?”對此規定,該校大一新生楊茜(化名)很不習慣。在她看來,上早晚自習、跑早操、必須背書包,這都是中學要求的內容,大學怎么還搞這一套?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高校,和楊茜有著同樣想法的大學生不在少數。網絡輿論也一邊倒地批判學校制定的校規“雷人”、“荒唐”、“用管理小學生的方式管理大學生”、“落不到實處,最后還是走過場”。
對此,校方的解釋是,“背書包糾正的是大學生散漫的學風”。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學工部部長馮正廣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近年來,大學校園學習風氣日淡,學生們不再崇尚“十年寒窗,埋首苦讀”,而是崇尚自由、浪漫;學生們談論最多的不再是讀了什么書、做了多少學問,而是相互攀比“手機、筆記本、數碼相機”等時尚用品。
“作為一所定位為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高校,就是要培養能盡快適應社會的合格大學生,而適應社會的重要條件就是遵守規則,敬畏法度。”馮正廣說,學校制定背書包的規定,就是要從細節入手,從小事抓起,一改散漫的大學風氣,讓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懂得規則的重要。
記者了解到,2005年申辦成立的四川大學錦城學院,一向以嚴格管理學生著稱,例如規定學生“周一至周五不得隨意出校門”,一些學生私下稱學校為“錦城高中”。
對于學校的此種做法,胡光偉并不認同。“大學生都是成年人了,不能再用管理小學生、初中生的那一套來要求他們。”他說,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壞,一旦違背了國家法律,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大學要糾正散漫的校風學風,可以用現行的很多法律、法規進行教育,而不必再制定這種強制式的行政命令。
四川師范大學輔導員鄧璐也不贊同錦城學院的做法,她認為大學繼續用管理小學生的方式管理學生,是一種教育的失敗,這樣的學生注定是“被管大”的一代。大學恰恰需要提供一個平臺和環境,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自我選擇、勇于承擔責任的意識和能力。
“目的再崇高、再偉大,手段也不能違背情理。”胡光偉說,現在很多大學打著愛的旗號制定校規,但實際上卻是一種非愛行為。不能因為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學生的將來著想,就制定類似“背書包”這種死板要求、刻板管制的規定。這種規定實際上更多的是出于方便學校管理的考慮而制定的。
不過,盡管已有許多高校曝出過此類“雷人”校規,但西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鐘克勛認為,除了少數高校制定的校規確實經不起推敲外,人們對多數高校出臺的校規產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誤讀,新聞媒體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他談道,當某所大學的一項管理制度出臺后,一些新聞媒體為追求經濟效益,吸引讀者眼球,會把其中的某一條款放大,進行炒作,很少冷靜地去關注與分析高校出臺這些規定的原因和背景。“媒體斷章取義的報道也導致了社會輿論一邊倒地質疑學校的現象。”
鐘克勛呼吁,社會和媒體不應給高校施加太大壓力,要給高校留出自主管理的空間。同時,高校在制定和實施校規時,也不能完全為外界輿論所干擾、束縛。“只要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只要真心為學生的長遠發展負責,高校就應該理直氣壯地制定適合學校實際的校規,并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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