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聯考,被認為是解決高校各自為政舉行測試,導致考生疲于奔命、增加考試負擔的有效辦法;但在我國自主招生改革缺乏整體規劃和系統設計的背景下,并不能解決那些更具實質性的問題。我們的教育改革需要系統設計,需要周密的步驟與措施,不能總是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再三折騰
聯考是“聯手圈地搶生源”?
由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組成的自主招生“五校聯考”今年擴容,在增加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之后,形成了新的“華約”;以北京大學領銜的7所高校,一周前宣布也將聯手組織自主招生考試,成為“北約”,并迅速擴容到13所大學;而同濟大學領銜的8所工科院校,近日也自組“同盟”……教育部今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尚未出臺,全國擁有5%自主招生選拔錄取試點資格的80所高校,已經組合出了三大招考聯盟。
自主招生聯考,被認為是解決高校各自為政舉行測試,導致考生疲于奔命、增加考試負擔的有效辦法;但在筆者看來,它只是一個作用有限的小改動,在我國自主招生改革缺乏整體規劃和系統設計的背景下,并不能解決那些更具實質性的問題。
從2003年開始,22所大學實行5%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教育部的原則意見是,試點高校可以拿出總招生名額的5%,先對考生進行自主招生測試,成績突出學生獲得“資格”,但仍必須參加高考,在高考錄取過程中享受適當優惠。在這一政策安排之下,高校各自舉辦測試。但此舉很快遭到質疑:其一,各自搞筆試,必然增加學生的考試成本和考試負擔,同時分頭考試不利于保證評價公正;其二,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掛鉤的5%自主招生,意義有限,因為獲得了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在填報志愿時只能選擇一所學校填報在A志愿或者第一志愿,于是這樣的自主招生,容易演變為一些學校利用招生時間提前和招生政策優勢爭搶生源。北大的校長實名推薦和現在的聯考,同樣有搶生源之嫌。
自主招生或有更好的模式
筆者曾對自主招生改革提出建議,基本思路是以最終建立“學業水平測試+自主招生”模式為目標,分步推進。可以采用兩種過渡模式,一是“高校聯考+自主招生模式”,具體為:推行985高校或211高校聯考;聯考由社會機構組織,相關大學自主認可,通過市場競爭,確立聯考的公信力;聯考不能再是學科考(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將結合聯考成績、中學學科成績和大學面試考查綜合評價考生),而可參照美國的SAT考試(一年舉辦多次,重在考查學生的能力,一次考試3小時45分鐘);考生以聯考成績等自主申請高校,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且可獲得多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避免高校以政策搶生源,轉而重視教育質量競爭);基于聯考成績獲得高校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不再參加高考。
二是“高考成績+自主招生模式”,具體為:變現行統一高考的選拔功能為評價功能,在統一高考成績公布后,大學自主提出錄取線,達到錄取線的學生自主申請高校,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也可獲得多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再根據學校的辦學質量、錄取專業、獎學金提供情況等確定去哪所大學,這其實就是現在香港地區高校在內地招生的模式。根據目前的高考時間安排,完全可以把7月作為自主招生期,從8月起,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再通過集中錄取完成。這既實現了真正的自主招生,又能保證高等教育資源不被閑置。當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確立,可從5%起逐步增加比例,從而相應縮小集中錄取規模。
這兩種模式,其實殊途同歸,就是打破一考定終身以及集中錄取,實現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由此建立起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機制。很多人擔心這樣的自主招生是否公平,其實,只有市場競爭、被學生選擇才能讓高校有品牌意識、危機意識與生存壓力,進而設法杜絕招生腐敗。當然,與自主招生改革配套,要加大招生透明度,還應推進大學的學術自治,減少行政對教育與學術事務的干預。
教育改革需要科學規劃系統設計
有意思的是,以上建議現在已經被納入改革實踐,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探索高水平大學聯考。從去年的“五校聯考”起,今年自主招生高校實行聯考的步伐明顯加快加大。而以高考成績為基礎,結合大學面試考查進行錄取,也在前不久被北大11名教授聯名向學校提議。但是,相對我們提議的改革方案,聯考只是跨出了第一步,考試形式和內容的改進,給予學生充分選擇學校的權利,給予學校完全的招生自主權,還沒有涉及。教育部門和高校下一步究竟怎么走,公眾不清楚,質疑和焦慮由此而生。
在發達國家,一項教育政策出臺前,須經過反復論證、審議,而一經通過,就會維持相當長時間,至少10年不變。以此觀察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并沒有這樣審慎周全的決策過程,隨意性較大。于是遭遇的質疑就多,而有關部門一遇質疑往往就會搖擺。如果教育部門、相關高校以對改革負責的態度開門決策、科學論證,或許從2003年開始,自主招生就能確立“聯考+自主招生”模式,至今或已成熟。
我們的教育改革需要系統設計,需要周密的步驟與措施,不能總是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再三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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