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嚴重、質量堪憂、監管不力……在校車安全備受關注和質疑聲中,中國政府迎難而上,針對校車安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環節,迅速制定法規“力保”校車安全。
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于12月11日正式全文公布,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規定,出租企業、校車公司、學校均可運營校車。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正式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下簡稱“草案”),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對校車安全負總責。校車上需印明顯停車標志,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面車輛必須等待,禁止超越。違反規定將追究刑責,并從重處罰。關于校車的安全性能方面,草案規定:只有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等安全保障條件,審查合格,取得校車標牌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方可作為校車使用。校車要裝備停車指示牌,噴涂統一的外觀標志,投保交強險和乘客責任險,等等。 資金方面,草案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資助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居住分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支持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 聚焦
【焦點一】校車資金誰來承擔
草案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資助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居住分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支持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
【焦點二】校車安全誰來監管
草案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教育部門負責審核校車使用申請等。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辦理注冊登記并核發校車標牌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分別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專家解讀】在賦予縣級政府權責的同時,要求各個部門協同做好工作,思路是很好的。
【焦點三】安全責任誰來保障
草案明確,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保障校車安全的責任。要求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等。
【專家解讀】學校能夠承擔多少在公共交通領域的責任是一個要考量的問題,否則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一些阻力。
【焦點四】質量標準如何設定
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作為強制性技術規范的校車安全標準體系,并對校車安全標準的制定部門和制定、修訂的原則作了規定;要求校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保證生產、改裝的校車符合校車安全標準。
【專家解讀】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專用于幼兒的校車安全標準。這將有望進一步提升校車的安全系數和質量。 草案究竟從哪些方面賦予校車特殊的權利?又怎樣避免在執行的時候存在疏漏?草案一旦通過施行是否就能從根本上保障校車絕對安全?
對此,專家一一進行了解讀。
【焦點五】什么樣的車可做校車
草案規定:只有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等安全保障條件,審查合格,取得校車標牌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方可作為校車使用。
【專家解讀】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國外的經驗和做法。但在制定我國的標準時,應根據教育事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
【焦點六】駕駛人要具備啥資格
草案規定,校車駕駛人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及醉酒后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犯罪記錄,未因違反治安管理受過拘留處罰,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專家解讀】不能對校車駕駛員過高要求,否則實踐中不好操作。可以通過建立信用制來解決問題。
【焦點七】校車享受哪些“特權”
草案對校車賦予了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
【專家解讀】設置優先權有利于保障校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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